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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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转让行为实施之后,股权变动并不会对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及其负担的债务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这是因为,无论股东身份如何转变,公司作为法团实体,其享有的实际债权和承担的实际债务,始终不因股权变更而改变。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股权被转让给了外部债权人,且该转让涉及到公司全部股权的情况下,那么原有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将有可能转化为新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股权转让后,原公司的债务承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债务的承担方式,那么就必须按照协议来执行。如果协议中没有提及债务问题,那么在法律上,原公司的债务仍然由公司自行承担,而不是由新股东或旧股东来承担。这样的处理原则旨在确保股权转让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保护各方的权益。

当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时,债权转让的流程需要严谨且有序。首先,我们需要准备好转让的资料,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决策,确保通过。其次,我们要通知债务人,并与其签订转让协议。然后,依法办理转让登记,以确保其合法性。最后,支付转让价款,并变更债权人的信息。整个流程都需要遵循法律法规,以确保其公正且有效。

债权债务转让有新的规定,即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股权转让后,对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无影响,因债权债务不因股东变更而改变。但若股权被出售给外部债权人,全部股权出售会使原债权债务混为一体,而部分股权出售则可能使外部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内部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