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是借了别人的钱没还的话,你得先试试别的方法解决这件事,比如说跟借给你钱的那个人磨叽磨叽,多沟通交流;或者找个第三方帮你们调停仲裁啥的。但要是这招也不行,那欠钱的人就只能当原告,去法院起诉那个欠他钱的家伙,让那人把欠的债还回来。这时候原告要证明自己跟这个事情有关联,要有明确的被告(就是那个欠你钱的人),还要提出你想要他做什么(比如还款)和你为什么这么想(把借款事实和证据都摆出来)。

倘若不幸遇到他人借贷却未能还款的情况,首先需要确保借款关系确实存在并且债务人的身份得以确认。若借款人身份明确无误,同时拥有借款协议或者其他能够证实借款实事的有力证据,此时便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诉求被告人依照规定偿付相应债务。在此过程中,务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文件。

倘若您的朋友未能按照约定归还欠款,您便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为确保您能够取得胜诉权,请务必确认自己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也就是您的朋友)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关联;其次,请确保能够确定谁是您的明确被告(亦即您的朋友);最后,您需针对被告的具体行为提出明确且具体的诉讼请求,例如要求其立即偿还原先借贷的款项。

当因借贷行为产生的欠款无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圆满解决方案时,相关当事人可考虑启动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原告须为直接涉及借款事项的利益方,而被告便理所当然地成为负责清偿债务款项或利息(若与借款人有明确协议的话)的债务人,同时依据法律规定提供支持其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以及充分陈述事实与理由。在此过程中,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以便相关认证。

当借款人未能依照双方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之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的明文规定,出借人有权依法请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借款人无视该等诉求而拒绝还款,出借人可依据此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借款人全额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