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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

时间:2024.10.01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408人
律师解析:
朋友之间借钱,立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在借钱(欠钱)时就有欺骗、欺诈的故意,就有不想归还的想法,才可能是诈骗行为。
构成诈骗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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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律师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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