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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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不动产证做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当事人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经支付了该套房子的首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均符合规定期限,还需要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条件: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流程:1、贷款用户先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2、提交相关的信息资料3、进行初步的评审,评审4、复审5、通过后,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