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穆斓律师,系新疆规模第一大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乌鲁木齐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名誉合伙人、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盈科全国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北京盈科西北区域管理委员会秘书,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 2013年毕业于全国知名高校天津大学,大学期间学习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双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在合同审查、企业法律顾问,纠纷解决尤其是诉讼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目前主要办理刑事、房产、土地经营权纠纷,代理多起诈骗类犯罪、危害社会秩序、经济类犯罪等传统常发性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较深的法律功底。技术派律师,擅于利用新技术为客户带来最优质的服务体验,争取最好的代理效果。对待当事人亲和耐心,善于沟通处理人际关系,争取多渠道快速解决问题。法律功底扎实,勤勉负责,值得托付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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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中伤或诋毁校誉是否构成犯罪,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行为恶劣到一定程度,可视为犯罪。诽谤罪的认定标准包括:捏造事实、传播事实、针对特定对象、情节严重。满足这些条件,才可能判定为诽谤罪。

诋毁他人在朋友圈发布,若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可能构成诽谤罪。立案标准包括:受害者名誉受损、行为非法、因果关系明显、被告人有过失。满足这些条件,案件可立案调查。

在遇到类似情形时,受害者应积极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立即向警方求助或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个人权益。散布谣言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打击和惩处。若受害者发现自己在微信朋友圈受到恶意诽谤、污蔑,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维护个人权益,法律是坚实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