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梦启律师事务所
广东创梦启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创梦启”)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由多名各领域的杰出律师共同创办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广州市珠江新城保利克洛维中景B座31楼。创梦启律师事务所,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其他民刑事诉讼及非诉案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从创业发展至今,我们每进一步都有赖客户的信赖和支持,我们视之为恩遇并铭感于心;任何时候我们都将以珍惜和感激之情接受每项委托,并奉献尽心尽力的服务以回报客户的信任和厚爱。广东创梦启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将继续秉持既定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期待与您的合作,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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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教职员工非法定未成年人监护人,家长为法定监护人。学校一般不承担直接监护职责,除非有明确授权协议。但如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损害,学校可能需承担有限的辅助管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版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教师因疏忽大意导致学生重伤(如骨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具体量刑需综合考虑教师主观意图、伤害严重程度及案件特殊情节。仅当教师行为被认定为疏忽大意且学生伤害达到重伤标准时,才适用此法条。

教师因教育导致学生身体淤青属违法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伤害严重至影响学生正常生活能力者,构成刑事案件; 轻微伤害则依法处拘留、罚款等。学生或家长可向校内机构或上级单位反映,并请求对涉案教师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老师打学生犯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学校应对学生怀孕负责与否,取决于学生的成年状态。未满法定年龄,教师通常担责,家长其次。大学生有独立判断能力,需分担责任。教师如疏忽未与家长沟通,将被视为失职。若学生自愿保密并自担责任,教师责任仅限于过失。事件责任主要牵涉学生、医院和手术同意书。医院在手术同意环节出错,需负责;否则,男方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