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征地赔偿费与
征地补偿费有区别:
1.两者目的不同:
国家补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
补偿的目的在于对作出利益让步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损失进行补救。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
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
赔偿。
赔偿的目的在于保障和监督国家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2.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
补偿是基于合法行为发生的,赔偿是基于
违法行为发生的。
在
征地拆迁中,只要有
征收拆迁就会有补偿,而不一定有赔偿。
3.两者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征地拆迁中,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
产权调换两种;
而赔偿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
恢复原状等为辅。
4.两者发生时间不同,赔偿发生在损失实际发生之后,补偿并不要求实际损害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标准》第一条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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