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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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关于拆迁安置人员居住权的相关规定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拆迁安置居民的居住权有明确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点核心内容:首先,房屋居住权自完成相关的登记手续之时起即刻生效成立;其次,居住权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形式,居住权人被赋予了根据事先签订的合同条款或者法定条件,合法自由地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应有的权益,从而确保满足自身基本的生活需求,保障最基本的居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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