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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性质有哪些

时间:2024.10.16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291人
律师解析:
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费其范围包括:
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
法律依据: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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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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