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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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地申请需向县级(或市级、省级、国家级)国土资源管理局递交申请书,经审查确认符合用地要求后,编制上报所需材料。地方政府审核签字后,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再次核实。经政府审批同意后,设区市政府复核。最终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申请人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申请建设用地须遵循规范流程:用地单位向县级国土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县级管理局编制资料并上报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交至市级国土管理部门复核。市级政府审查同意后,向省级国土资源厅递交申请。最终需省级及以上政府批复,取得审批通过的许可证。

建筑用地申请需向县级(或市级、省级、国家级)国土资源管理局递交申请书,经审查确认符合用地要求后,编制上报所需材料。地方政府审核签字后,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再次核实。经政府审批同意后,设区市政府复核。最终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申请人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1.向村委员会提交土地申请。2.村委员会审查资格和条件。3.公示申请文件和审查结果,征求公众意见。4.乡(镇)核实与验证。5.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审批。6.执行批准使用宅基地、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等后续程序。7.现场勘察并如实记录。8.授予申请人住宅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筑用地申请需向县级(或市级、省级、国家级)国土资源管理局递交申请书,经审查确认符合用地要求后,编制上报所需材料。地方政府审核签字后,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再次核实。经政府审批同意后,设区市政府复核。最终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申请人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