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
黄华勋律师,男,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1996年-2002年在法院工作,1999年考取法官资格,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曾任助理审判员、法官,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2002年5月至今,专职执业律师工作。从事法律工作23年,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千余起,成功代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疑难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案例报道刊登于《南国早报》、《法治快报》、《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媒体,案件质量高,获得客户的赞誉和好评。先后担任鲲鹏工贸有限公司、安美固建材有限公司、仁华会议有限公司、麦迪高仪器有限公司、恒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纬房地产有限公司、鸿图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广州卓华科技有限公司等几十家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合同评审,合同管理,诉讼类案件与非诉讼类案件的处理工作,熟练并掌握企业在法律方面的运作程序。 专业承办全国各类民事、行政、刑事、仲裁等案件。 专业领域:土地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行政诉讼、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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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处理此问题,该地乡级行政单位亦属其应负责受理之机构。“宅基地”特指用于农村居民或个体自住需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占用及利用的,拥有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之所有权归属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关于迁户口必须持有宅基地证的说法其实是一个误解。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申请户口迁移并不要求必须提供宅基地证。实际上,宅基地证并不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必备资料。即使没有宅基地证,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此,公众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无需担心没有宅基地证会影响手续的办理。

关于迁户口必须持有宅基地证的说法其实是一个误解。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申请户口迁移并不要求必须提供宅基地证。实际上,宅基地证并不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必备资料。即使没有宅基地证,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此,公众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无需担心没有宅基地证会影响手续的办理。

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私人建设的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常见纠纷包括审批不规范、非法占地、争夺空闲地、私下交换、影响周边关系、擅自使用共用宅基地和界址不明等。这些纠纷应在乡级行政区划内妥善解决。

农村宅基地争议并不一定必须由乡镇政府处理,但乡级人民政府是管理此类事项的权威机构之一。宅基地是农户或个人用于住宅建设的基地,所有权属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纠纷涉及多个方面,如违规审批、欺诈建房、争抢土地等。处理这些纠纷时,可以寻求乡镇政府的协助,但并非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