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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户必须要有宅基地吗

时间:2024.10.21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459人
律师解析:
农村宅基地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对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权。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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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勋律师

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

黄华勋律师,男,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1996年-2002年在法院工作,1999年考取法官资格,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曾任助理审判员、法官,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2002年5月至今,专职执业律师工作。从事法律工作23年,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千余起,成功代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疑难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案例报道刊登于《南国早报》、《法治快报》、《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媒体,案件质量高,获得客户的赞誉和好评。先后担任鲲鹏工贸有限公司、安美固建材有限公司、仁华会议有限公司、麦迪高仪器有限公司、恒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纬房地产有限公司、鸿图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广州卓华科技有限公司等几十家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合同评审,合同管理,诉讼类案件与非诉讼类案件的处理工作,熟练并掌握企业在法律方面的运作程序。 专业承办全国各类民事、行政、刑事、仲裁等案件。 专业领域:土地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行政诉讼、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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