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缓刑错判不能享受
国家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人
民法院判处
管制、
有期徒刑缓刑、
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罚的人被依法
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
赔偿责任。但是
赔偿请求人在
判决生效前,
当事人被
羁押的,可以依法取得赔偿。《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几个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如果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被依法改判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
财产权情形之一的,
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
罚金、
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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