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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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了购房意向书后,如何进行退房操作针对购买房产的消费者而言,若于签署选购房协议书后产生退房意愿,首选途径应为与卖方进行充分协商以达成共识;其次,需关注选购房协议书内是否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条件条款并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此外,还需要审查卖方是否严格遵循该份协议书的各项义务,例如,因卖方未能按预约日期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而引发的退房问题;再者,购买人拒绝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原因也可能涉及到正式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分配不公或不符合双方事前约定的条款;最后,开发商方面是否严格按照选购房协议书中所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同样需要予以考虑。

购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签署后一般不能撤销,订金也不能退还。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并交定金后,通常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但是,如果在认购书签订后的两个自然日内,购房者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书面提出解除认购书和退还定金的请求,开发商应全额退还定金。若购房者未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解除认购书,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特殊情况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开发商私自转卖选房给第三方,未获销售资质或合同无效,协商条款冲突致合同不能签,以及意向书中关键约定不明确导致签约失败时,开发商需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但若购房者的放弃购房行为无法律依据,开发商无需退款。

特殊情况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开发商私自转卖选房给第三方,未获销售资质或合同无效,协商条款冲突致合同不能签,以及意向书中关键约定不明确导致签约失败时,开发商需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但若购房者的放弃购房行为无法律依据,开发商无需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