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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原因有哪些

时间:2024.10.28 标签: 刑事辩护 公司犯罪辩护 阅读:1428人
律师解析: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法律并没有给出非常具体的规定,但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可以得知,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应当具备以下特征:
1、没有独立性的单位。统一的整体要有独立的决策能力和独立的行为能力,这是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
2、没有合法性的单位。单位的合法存在是犯罪单位独立主体资格和独立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必要。
3、没有组织性的单位。单位必须是人的有机集合体,只有当单位中每个人的意志形成共同意志,共同意志又有机地形成团体意志的时候,单位才可能会具备团体人格,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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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杰律师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荣获律图网2021-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成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业务专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曾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等单位实习及工作,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下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1、陈某某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成功获赔案件。 2、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成功辩护缓刑案件。 3、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4、左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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