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王旭律师,办理了大量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劳动法律顾问,合同事务,医疗纠纷,刑事会见取保辩护,等纠纷案件,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图网特邀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中银律所事务所,王旭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
咨询该律师(一)、以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为标准;(二)、除(一)外,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三)、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
收养登记需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具体地点因收养情形而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孤儿在机构所在地登记;未经机构看护的弃婴、儿童在发现地登记;不涉及抚养义务的生父母或监护人照顾的孤儿,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地登记;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子女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生母户籍地登记。
是。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从诉的类型看,可以分为三种,即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
法定程序是: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二、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三、符合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成立。
收养登记需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具体地点因收养情形而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孤儿在机构所在地登记;未经机构看护的弃婴、儿童在发现地登记;不涉及抚养义务的生父母或监护人照顾的孤儿,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地登记;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子女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生母户籍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