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可以否主张股东权利
时间:2024.09.12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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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隐名股东能主张
股东权利。如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订立协议,由隐名股东
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的,隐名股东能享有获取资产收益的权利。但如果隐名股东要转为显名股东的,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隐名股东不能直接向公司
主张权利,隐名股东只能通过显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因为隐名股东并没有记载在
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
工商登记中;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的股东名字是显名股东,所以显名股东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才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所以隐名股东只能通过显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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