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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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不当得利应该如何返还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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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

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