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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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赋予了嫌疑犯或被告人在无需监禁的环境下,继续等待法庭进行审理的权利。关于轻微人身伤害案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相关法条规定,通常将面临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法庭在作出判决时,将会全面考察犯罪行为情节、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方是否存在诚恳认错的表现等各项因素。

在讨论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能否申请取保候审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考虑到案件的诸多具体因素,比如被告人的潜在危害性、罪行的严峻程度以及其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诚恳悔悟度等等。

对于故意伤害罪案件而言,是否能够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诸多具体因素,例如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程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性以及其诚恳悔过的表现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员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隐患,并且该人员并非累犯者,则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的确如此无误。在司法判决宣告正式成立之前所涵盖的时间段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犯罪嫌犯或被告人均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首先是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员;其次是针对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的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其造成社会危害性的话;接着是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最后则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

轻型伤害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处罚,并且经评估,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第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那么在经过评估后,认为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也可以考虑为其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