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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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需对终止雇佣合同、无故辞退、合同期满、经济性裁员等情况下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补偿金额依据辞退原因确定:无故辞退双倍补偿,合同期满按法律规定,裁员提供经济补偿,因员工不当行为无需补偿。计算方法考虑员工在同类型公司的工作年限,至少6个月一整年计,不足6个月按一半。提前告知并合法操作至关重要。

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劳动者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申请;试用期内劳动者仅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出具有效证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员工离职需主动提前30天(试用期内3天)书面通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在合同解除当日出具证明,15日内处理人事档案和社保转移。如条件允许,应支付经济赔偿并确保工作交接。双方需履行合同义务,单位保管合同文本至少2年。员工应善始善终完成工作交接。

若试用期内被辞退且提前一个月通知,此为违法行为,劳动者应获双倍经济补偿。如该违背法律规定的决定是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经过劳动者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产生的解约情形,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费用。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时,劳动者需遵守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以确保对方有足够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劳动者应确保岗位职责的顺利交接和辞职手续的完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