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景律师事务所
蔡胜文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全景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各类的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谨记律所“不卑不亢,据理力争,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服务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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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孩子更改姓氏必须经得父母双方面的许可和同意。依照惯例,通常需要双方具体参与,亲自在场确认此事。在不幸的婚变事件中,夫妻双方应当尽可能地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来妥善处理子女姓名的修订事宜,最好能够缔结正式的书面协议以备参考。针对已婚夫妇离婚后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进行更变的情况,他们需共同商量,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户口簿、身份证、孩子的户籍证明以及离婚证书等文件资料,前往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父母离异后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变更的法律问题探讨在涉及离婚家庭的情境中,子女监护权的变更通常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形:首先,当现有监护人因疾病、残疾或其它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行使监护权时;其次,当监护人虽具执行监护职责之能力,却未能积极履行相应义务之际,亦可视为监护权变更的理由;最后,当原有监护人死亡或者失踪等原因使得子女缺失监护人时。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可从父或母处继承姓氏,姓名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离婚后,父母无权单独改变孩子姓名,需双方共同商议。欲变更,需备齐户籍簿、身份证及离婚证等,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申请。

可以。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获得了亲自抚养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是获得了对子女的一种垄断,更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终结而归于消灭。

父母离异后,孩子有权改随母姓,但需征得所有监护人同意。若孩子已成年,可自行决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行使姓名权,而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父母就子女姓氏有争议,应考虑子女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