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可以收回承包地,当然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
只要作为承包人的农户家庭没有消亡,在承包期内发包人都不得收回其承包地;除非因承包
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发包人可以
提前收回承包地。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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