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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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简称危驾罪,系指在我国法律规定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了我国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且其情节严重者所应承担之法律责任。本罪名主要针对于那些醉酒或超速驾驶车辆、超载驾驶以及从事其他严重危害到公众安全的驾驶行为。一经法院判定有罪,犯罪嫌疑人将可能面临拘役或者罚款等刑事处罚。

《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是危险驾驶罪。如果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的衡量标准包括:主责严重交通事故、逃避执法检查、酒驾超200mg/100ml、高风险路段行驶、严重超员超载超速、无资格驾驶或使用伪造车牌等违法行为。

当决定是否需要对犯罪行为进行定论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犯罪情节、酒精浓度、事故情况、认罪态度、是否为初犯等。此外,还需要分析行为举止、忏悔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如果综合评估认为无需进行刑事处罚或可以予以赦免,检察机关可能会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危险驾驶罪包含了在道路上进行非法赛车、醉驾、超载或超速驾驶校车和旅客运输,以及违反危化品运输规定等行为。这些行为对公共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醉驾的判定主要依据血醇浓度。一旦被认定犯有此罪,犯罪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醉驾取保候审,即对健康严重受损、孕妇、哺乳期需照顾婴幼儿者,如果取保候审不危害公共安全,可以适用。羁押期满案件未结的,也应依法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人要遵守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信息变动要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给执行机关。如果被传唤,应该立即到庭,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