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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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职务侵占罪,其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指出,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而言,如果他们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在我国刑法中,对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侵占行为涉及的金额以及相关情节作为主要依据。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公司、企业或其它事业单位中的从业人员,如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有为个人所有,且侵占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职务侵占金额不满六万元的,一般不受职务侵占罪的刑事立案限制,但并不代表不会受到法律惩处。当事人可能会受到公司内部的纪律处分,比如警告、降职、解雇等,严重的可能会被开除。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侵权者追讨被侵占的财产,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文规定,关于职务侵占罪,倘若其侵占金额达到了人民币500万元之上,则被视为极为严重之案件。在这样的犯罪行为中,通常将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且有可能附加对其财产的没收惩罚。至于具体的刑期高低,将会依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和罪犯悔过自新的态度等诸多因素,通过法院严谨公正的审理后作出判决。

职务侵占罪乃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之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无视其职位上所拥有之便利,蓄意侵吞本机构财物之违法行为。若犯罪金额累积至人民币20万元,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已属严重程度之范畴,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惩罚,且得依法同时没收所有涉案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