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
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
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
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2、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如果签了合同,
试用期内必须提前3日通知公司,才可以离职,
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要求离职,要求公司支付应得的工资、从次月开始的
双倍工资、支付1个
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
3、可以跟公司协商,给足额应得工资,放弃补偿,协商不成,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准备好
证据,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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