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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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对遗产继承公证申请的材料是否会予以退回公证机构在受理公证申请时,仅仅是针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严谨的核实工作,并且在核实过程中,原件仍然归还给您。登记程序当事人需诚实地向公证机构详细说明所申请公证事宜的全貌以及相关事实与情况,并必须提供真实、合法且充足的证明材料给到公证机构;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足之处或者明显缺陷的,公证机构在必要时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资料以供审核。

关于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在申请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文件与材料进行公证事宜:第一,就房屋所有者而言,您需要提供其死亡证明;其次,对于要公证的房产所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必不可少的;接下来,为了确认继承人的身份,您将被要求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最后,根据您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的具体规定,可能还会有其他必要材料需要您提供。

1、所有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①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③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④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件。但各地可能会有差异,具体的还是需要咨询公证机关。

遗产继承公证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4、亲属关系证明。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