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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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并不一定就是犯罪行为,只有在缺少刑法因果或存在免责条件的情况下,才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意外事件导致的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但一般来说,如果行为人应该预见到潜在的死亡风险,却因为疏忽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采取措施避免,那么就会被视为犯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指的是责任人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他人死亡,侵害了他人的生命权益。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客观方面**:责任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实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2.**主观方面**:责任人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心理,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情况。3.**因果关系**:责任人的过失行为与他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直接的因果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要素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责任人在行为时存在故意或者其他不构成过失的情况,就不能认定为该罪。

过失致人死亡,就是说先要有死亡这个结果。然后,行为人得有过失行为,不是故意的,包括粗心大意或者盲目自信的过失。最后,过失行为和死亡事件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死亡是因为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导致的。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关键在于行为人了解行为风险,但过度自信,觉得可以避免致人死亡的结果,最终导致他人死亡。其构成要件为: 1.有预见义务和能力; 2.确实预见了风险; 3.过度自信但没有客观依据; 4.实际发生了死亡结果。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素包括:犯罪主体需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能力的自然人(成年人全责,16岁以上未成年人有限),侵害对象限于他人身体健康;主观上,过失行为足以造成重伤;客观上,实际导致了重伤后果。司法中需明确区分过失伤害与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