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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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但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嘱继承存在期限限制:被遗赠人须在获知遗赠60天内决定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纠纷诉讼应在3年内提出,自权益受损之日起算。逾期未决,遗赠权失效或丧失诉权,旨在保障财产流转、鼓励继承人积极进取。

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商处理。

没有。只要没有新的遗嘱来进行推翻这个遗嘱,那么这个有效期就是永久性的,而对于遗嘱的开始日期就是在立遗嘱的人死后就算是可以生效了。遗嘱经公证后,一旦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才开始生效。

遗嘱继承权诉讼存在三年时效限制:自权利人得知权益受损和义务人明确之日起算。非所有民事权利适用此时效,仅限于公权力设定的未在法定期限内维权的情况。逾定期限,责任人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