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解散公司: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要求解散公司,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有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时候,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
注册了公司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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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部分,负责监督公司运营。 公司注销时,监事会随之解散。 有限公司应设至少三名监事,小公司可设一至两名。 监事可由员工选举产生,主席选举需遵循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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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注销,主要有四种情形: 一是因违法违规被政府部门勒令关闭;二是经营不善破产;三是根据章程到期或遇其他客观因素解散;四是合并、分立等情况。 此外,公司可设立分支机构,但须向注册机关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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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公司注销,税务机关仍可查验。追征期内,税务部门可能对企业进行纳税审查。税务部门过失导致的未计税款,三年内可补缴;纳税人账务处理错误,三年内可追征;特定情况下,追征期可延至五年。税收违法行为如逃税,无论何时发现,税务机关都可追缴,不受追征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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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贵司涉及对外担保证券,可依法进行注销。 此情况下的对外担保属于公司债务。 清算完成后,清算小组应编制清算报告,提交至股东会议、董事会及公众,以供评审和确认。 然后,清算小组需向公司注册部门提交报告和其他财务资料,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