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八十二条之明文规定,在涉及破产重组所引发的债务处置纠纷案件中,各个债权人应当依照其所持有的债权类别,积极参与并出席相关的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展开深入讨论,并对该草案进行投票表决。这一规定明确了债权人在破产企业重整过程中的重要角色,他们需通过债权人会议对债务重组方案进行审慎审议与投票表决。

公司破产重组时,债务问题往往复杂且棘手。这时,法院会介入监管和调整,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虽然债务不会消失,但会根据重组计划进行安排,公司仍需承担部分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债务人或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这一过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资产、债权人的意愿等因素,旨在帮助公司获得新生,并保障各方的权益。

在企业破产重组的过程中,处理债务问题是非常关键的。首先,需要对负债进行仔细的核实和细化,并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对于担保债务,应该优先进行清偿;而对于未担保债务,则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比例清偿。 在处理债务的过程中,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制定重组方案,包括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甚至豁免部分债务等,以达到双赢的效果。通过协商,可以缓解债权人的压力,同时也为企业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机会来恢复经营。

在企业破产重组过程中,债权处理需要依法进行,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权益。破产管理委员会会对企业的资产和债务进行全面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依法分级清偿。在重组阶段,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进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甚至可以把部分债务转成股份,以此来减轻债务负担。总之,债权处理是企业破产重组的关键环节,需要依法进行,保障各方的权益。

企业破产重整主要是为了调整债务,优化运营策略和债务结构,帮助企业重新获得生机。在这个过程中,会对债务进行分类处理,有担保债务和普通债务都需要处理。法院会指派管理人来清点资产和债务,并制定重组计划,包括债务偿还的方式。清偿时会按照优先级进行,也可以协商减免或延期支付。核心目标是恢复企业的经营,同时保障债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