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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长和董事长的关系,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2.29 标签: 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 阅读:842人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监事长和董事长的关系有:
(1)两者都是公司重要的组织机构中的成员,对公司负责并且维护公司的利益;
(2)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而董事长的选举办法,由公司章程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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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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