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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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因为这种情况男方有家暴行为,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法院会把这视为一个不利因素。在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首先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而男方有家暴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所以一般不会支持男方获得抚养权。

在这类离婚案件中,男方出轨和家暴是争夺抚养权的不利因素。法院会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放在首位,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能够提供更稳定、安全生活的一方。如果男方劣迹确凿,而女方具备良好的抚养能力和经济条件,那么女方获得抚养权的机会就会很大。

女方如果作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要出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若行使子女监护权之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受虐待方可通过法律途径重新争取抚养权,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申请,法院通常支持此类申请。因法院裁决抚养权主要考虑子女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施暴方的行为侵害子女身心,影响良性成长环境。

面对家暴配偶要求离婚并争夺孩子抚养权,要夺回监护权,需证明孩子留在无暴力环境更利于其成长。提供优于配偶的育儿条件和能力也很重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未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则需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未成年权益保护原则裁决,八周岁以上需尊重孩子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