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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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结婚后父母所赠予给子女的房产分配问题,法律规定配偶并无享有权。只需赠予房产行为发生以后,父母明确表达出这栋房屋仅属于子女个人所有,就可以让此房产成为子女独有的个人财产,当婚姻关系破裂需要离婚时,此房产理应由儿子单独拥有,妻子并无资格主张对此房产予以分割。

若您父母已将其房产明确赠予您或直接登记在您的名下,则此房产即为您的个人私产。在面临离婚时,对方无法以此房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还需注意的是,假设这处房产实属您与您配偶婚后共同购买或是继承所得,则当面临离婚之时,该房产将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须依据相关法律程序予以分割。在离婚前若已将父母赠予之房屋出售或转让他人,所获得之金钱亦将属于您的个人私产,不因离婚行为而归于共同财产范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子女的房产在过户前,赠予人有权撤销,但公法或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经过公正的赠与,在以下情况下赠予人可以撤销: 1.赠与侵害赠予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赠予人未尽抚养义务;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赠与房产需支付契税(3%)、印花税(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公证费和估值费(0.3%-1%)。但赠与不一定比直接过户经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或契税凭证填发日期超5年,过户更划算,需缴1.5%契税(非普通住宅为3%)和双方各自万分之五印花税。若填发日期未满5年,还需支付5.5%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所签协议有效性具有开放性,可能得到认可或被视为无效。即使签署,部分条款也可能无效,不影响其他合法条款的执行。合同内容若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可能导致整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