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清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诉讼、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企业合规、法律顾问等。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具有丰富的诉讼审判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官审判思维,本人办案诉讼经验丰富,具备专业诉讼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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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一方的债务关系中,是否卖掉共有房屋来还债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那么共有房产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来还债。如果债务是单方面的,而且财产有明确的约定或者能够证明债务人的权益,通常只会处理债务人在房产中的份额。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尽快进行起诉处理。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一方履行合同,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买方如因经济能力不足无法偿还欠款,可申请解除合约并承担违约金。双方也可协商解除。若买方未按时履行主要债务且在催告后仍未清偿,卖方有权依法解除契约。

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是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货物交割地点。若实际执行地点与约定不符,以实际地点为准。不明确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货币交付的履行地点为接受货币方所在地,不动产交付的履行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其他交易根据履行义务方所在地确定。

一房二卖时,房屋归属原则:优先过户者拥有;若均完成过户,则实际占有人优先;若无法直接判断,则综合考虑购房款支付、网签及合同签订时间等因素确定执行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