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
法规,生产、
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
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
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我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
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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