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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存款婚后获得的借款利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4.12.2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27人
律师解答:
属于。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可以分为两类:
孳息和投资收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通过自然规律或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孳息与投资相比最突出的特性在于“定期性”,通常按法律的规定或法律关系即可定期获得收益。
因此,夫妻如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产生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对该公司或企业的经营产生的利润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存款婚后取得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不属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虽然取得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仍应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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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娟律师

四川亚杰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8年 执业经验与业务领域: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各类民商事合同类诉讼纠纷,特别是债权债务、工程款法律纠纷;对刑事辩护等具有丰富的经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公司重大资产转让、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或出具法律意见书。曾先后为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成都高新聚兴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华川医院、成都复兴医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五局实业总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红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幸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风雅堂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景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香港)、四川和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香港)等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以及专项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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