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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如何处罚?

时间:2024.10.28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1468人
律师解析: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行为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既遂,逃避应缴税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逃避应缴税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定其他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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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正杨律师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徐正杨律师,联系电话17361898885。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钟灵街区法律顾问组组长,有德国留学经历,常年担任各类公司单位法律顾问,擅长解决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等合同类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等,以及各类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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