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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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受贿罪的判定标准如下所述:首先,本罪的行为主体范围仅局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特定类型的机构或组织;其次,此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群众团体若在账务之外,私下里收取各类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利益为不法行为,应当纳入非法范畴;最后,必须是单位受贿行为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才应按照刑事犯罪进行处理,否则便只能视作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其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的管理运营及其良好的社会形象与声誉;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该种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则是行为人以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作为手段,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为特定第三方牟取利益的目的,一旦触犯此罪,情节严重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次,作为涉及法纪的重要因素,从事单位受贿犯罪的主体必须具有特殊性,那就是行为主体须具有国家事业单位的身份;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此类犯罪行为的实施者通常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

事实上,单位受贿罪并不全由法人来背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在收受贿赂后,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此外,对该犯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会被判定为此类罪行。单位受贿罪反映的是单位整体的意志,目的是为单位自身谋取非法利益。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素如下:1.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主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3.客观:通过行贿的手段,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结果:情节严重,如行贿数额较大、多次行贿等。需要注意的是,单位行贿罪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既可以是非法利益,也可以是违反政策、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

单位受贿罪,就是特定单位,比如国家机关等,以索要或非法接受财物的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它的构成要素有: -主体必须是特定单位; -主观上要有直接故意,单位要有索要或接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图; -客观上要有索要、接受财物,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且情节严重; -“索要”包括明示和暗示,“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合法和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