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桦毅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学研究生,1996年开始办案,至今已有27年办案经验,深谙各类案件关键点,能够快速制定解决方案。 办案理念:全力以赴,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婚姻、刑事、合同、房产、经济、商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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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未批准逮捕,派出所依法予以释放的法律程序在检察机关做出不予逮捕决定之后,公安机关有义务对已被拘留的人员立即解除羁押。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误,可依法申请复议,但在此期间,依然需要立即释放当事人。

轻伤二级案件中,即使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嫌犯并将其释放,刑事审判的风险仍然存在。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免责,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或情节较轻。如果后续调查补充了证据,仍然可能被公诉并面临刑事审判。因此,释放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法律追究随时可能重新开始。

批捕决定并不意味着个人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这只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证据认为嫌疑人可能违法,需要进一步调查。在这个阶段,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案件后续将经历起诉和审判环节,如果证据不足或嫌疑人没有犯罪,案件可能会被撤回或被判无罪。

如果查明案件事实还是会把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起诉人不批捕并不等于无事:被捕者获释后,检察院可要求继续调查。若符合条件,允许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逮捕需经公安提请,检察院审批。若犯罪事实清晰,可能面临重罚且存在公共安全风险,检察院有权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