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
江颖静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任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民商事法律领域深耕多年,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业务板块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与成熟的办案技巧,以耐心亲切的执业风格、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高效负责的服务理念,赢得了当事人及案件承办单位的广泛好评与高度认可。 专业背景扎实,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敏锐的案件洞察力,始终秉持“客户至上、专业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精准、全面的法律解决方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多起典型案例,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在遗嘱继承纠纷中,针对当事人婚前个人房产拆迁安置份额被隐秘处分的情况,凭借专业法律分析和精准诉讼策略,成功降低房屋被继承份额,为当事人减少数十万元经济损失; 2、在涉外离婚案件中,面对外国法院离婚结果不被我国行政部门认可的困境,通过充分举证和法律论证,促使我国法院依法承认当事人多年前已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彻底解决当事人的身份关系争议; 3、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针对开发商交付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问题,积极维权交涉,成功帮助当事人获得十余万元资产折损补偿款;4、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为被侵权人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有效遏制侵权人复制发行作品的行为,助力当事人获得相应赔偿。 江颖静律师始终坚守“诚信执业、追求卓越”的职业信念,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倾注全力,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务实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是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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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五年内,父母可通过协议或诉讼争取子女抚养权变更。成功条件包括:原抚养人健康状况恶劣无法照护;对方有抚养不尽职、虐待行为或对子女成长有害;子女年满八周岁并倾向于新抚养人,且新抚养人具备抚养能力;存在确凿合理的变更理由。

离婚五年内,父母可通过协议或诉讼争取子女抚养权变更。成功条件包括:原抚养人健康状况恶劣无法照护;对方有抚养不尽职、虐待行为或对子女成长有害;子女年满八周岁并倾向于新抚养人,且新抚养人具备抚养能力;存在确凿合理的变更理由。

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过错方仍有权争取,需结合民法典、公正审判机构和子女利益。对未满两岁的孩子,法律倾向母亲抚养;两岁以上则按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裁决。对于已成年子女,尊重其个人意愿。重点在于评估过错对子女成长的影响。

婚姻破裂后,父母需协商子女抚养问题,法律倾向于两岁以下孩子归母亲抚养,年长者则依据保护子女权益原则裁决。争取抚养权可通过展示自身优于对方的生活、经济、教育条件,以及对方的不良生活习惯(如赌博、酗酒或吸毒)等不利因素。永久性节育或无法再生育的情况也可能增强抚养权竞争力。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抚养权需满足多项条件:考察双方收入,确保孩子良好生活;评估双方父母身心素质及基本条件;关注教育背景,影响子女成长;考虑居住环境,决定孩子居住;分析身体状况,通过体检等资料评估;考虑再婚意愿及生育情况;尊重孩子自身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