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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举报非法营运车辆

时间:2024.09.11 标签: 损害赔偿 消费权益 阅读:1038人
律师解析:
非法营运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举报:
1、通过拨打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举报;
2、通过搜索或者扫描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微信举报平台或支付宝举报平台二维码,注册、登录平台在线举报;
3、通过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供手机、车载行车记录仪等拍摄的视频资料举报;
4、通过书面、信件等方式举报。
一、举报方法的具体情况:
(一)电话举报:
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的主要功能包括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业务领域主要覆盖道路运输、公路、水路等行业。碰到以下问题都可以举报:
1、禁止利用机动车辆(含残疾人代步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两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2、禁止未依法取得相应手续或者擅自改装的残疾人代步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
3、禁止未依法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残疾人代步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两轮车。
4、禁止驾驶残疾人代步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两轮车,超过规定时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违法停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网上举报:
1、打开自己的微信或支付宝;
2、搜索公众号或小程序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举报平台;
3、关注公众号以后,找到界面最下面的违章举报键,填写违章车辆的一些信息,比如车牌号,颜色等;
4、举报车辆要拍摄它违反交通规定的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清晰;照片最好有三个视角车头、车身、车尾;违章车辆的具体位置;
5、点击提交,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三)现场举报:
1、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即可;
2、并提供手机、车载行车记录仪等拍摄的视频资料作为证据
3,、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即可。
(四)书面举报:
1、邮寄信件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来信请注明“违法举报”;
2、针对一次违法行为,应当拍摄3张以上的图像,图片要尽量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过程;还要拍摄的图片应当尽量反映清楚周边的环境;
3、可以选择匿名举报或者实名举报。
二、非法营运的处罚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一百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核实,反馈查处结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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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芳律师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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