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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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对于任职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如果他们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权之便,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及数额达到相当程度,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到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涉案金额超过六万元人民币。

职务侵占罪按照我国《刑法》的分类标准被归类至"侵犯财产罪"的范畴之中。此类犯罪的主要特征是涉及对公有及私有财产的违法占有、滥用以及毁坏等行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罪所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即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机构内的员工在行使其职务过程中,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未经合法程序据为己有的,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通常为人民币十万元左右)时,将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职务侵占犯罪乃是指相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事业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上获取了便利条件之后,非法占用或占有本应归属于该单位的财物,并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针对职务侵占罪中从犯的情况,是否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主要取决于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所涉及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根据其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减轻或者免除惩罚。然而,即便作为从犯,倘若其犯罪行为严重,仍然有可能面临刑事制裁。因此,并不能简单地认为所有职务侵占罪的从犯都能够逃脱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