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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间限制

时间:2024.12.19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1192人
律师解析: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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