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案件被递交至检察机关之后,供其进行审查起诉的时间通常为一个月。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对于由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之内作出决定,若案件较为重大或复杂,经审批可适当延长十五天的审限期。此外,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够真诚悔过并接受认罪认罚,且满足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话,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在十日内完成对该案的处理决定。

在刑事案件被递交至检察机关之后,供其进行审查起诉的时间通常为一个月。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对于由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之内作出决定,若案件较为重大或复杂,经审批可适当延长十五天的审限期。此外,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够真诚悔过并接受认罪认罚,且满足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话,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在十日内完成对该案的处理决定。

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刑事诉讼中,审查起诉一般为期一个月,复杂案件可延十五日。快速承认罪行并符合条件者,十日内裁决。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案件可延长至十五天。管辖权变更后,新期间从接手算起。检察院最多退回两次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总计可达两个月。侦查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如两次补充侦查后仍无法起诉,依法不起诉。被害人和家属/律师对不起诉决定可在七日内向上级或检察院申诉。

一般刑事案件送至检察院后,审理和审查约需二至三月。逮捕嫌疑人后,审讯羁押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复杂案件可申请延长一个月;若仍无法结案,需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再延长两个月。

在刑事案件被递交至检察机关之后,供其进行审查起诉的时间通常为一个月。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对于由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之内作出决定,若案件较为重大或复杂,经审批可适当延长十五天的审限期。此外,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够真诚悔过并接受认罪认罚,且满足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话,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在十日内完成对该案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