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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管辖异议提出时间是何时

时间:2024.12.19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1145人
律师解析:
当事人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期限方面,不是要求当事人在其实体答辩期限内提出,而是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至于其他有关管辖权的异议的提出期限,则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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