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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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劳动者订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内容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制定一些内容。二、公平原则。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应当公平、合情合理。三、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法律主体是平等的,也就是人格是平等的。

劳动合同成立的核心是双方对关键条款的共识。基本条件涉及法定劳动年龄(18岁以上,特殊情况下的青少年工需符合相关法规),劳动者的实际能力,以及合同中必备的详细内容,如雇主信息、员工身份、合同期限、工作职责、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等,均需依法明确。这些条款确保了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不能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签订调解协议后,在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的赔偿金额没有明显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情况下,一般应认定调解协议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不能以数额过低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受派雇员签订劳动合同。若受派雇员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派遣单位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除了劳动报酬除外,还要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等其他情况,如果没有明确报酬的,应该实行“同工同酬“制度。“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