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律师,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与显著优势。 在合同纠纷领域,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处理范围覆盖货物买卖、民间借款、服务合作、房产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等多个行业。他擅长通过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化解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在刑事辩护领域,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审前沟通与庭审策略的结合,能够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积极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和家属沟通案情和进展,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积极为被告人争取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 在婚姻家事与离婚纠纷领域,不仅精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认定等法律问题,更秉持人文关怀,致力于通过调解、协商等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减少情感伤害,维护家庭和谐。无论诉前谈判还是诉讼代理,皆努力实现情理法的融合,为客户提供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法律服务。 如您正面临法律难题或需要专项法律支持,欢迎通过主页所示联系方式与成华律师取得联系,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和诚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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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有两种:1、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2、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的。

要判断是否为恶意抢注,需考虑三因素:申请者有无追求不当经济收益的主观意图,是否使用非法手段抢先注册,以及是否成功注册为商标。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才能初步判断涉嫌恶意抢注。

针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救济措施。一旦发现商标被恶意抢注,可在初审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及时表达反对意见并争取撤销抢注商标。若错过异议期,仍可在对方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商标权益,确保公平正义。

发现心仪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可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若商标已获批准,五年内仍可依据《商标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驰名商标撤销期不受限。若抢注商标多年未使用,可连续三年申请撤销。

针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救济措施。一旦发现商标被恶意抢注,可在初审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及时表达反对意见并争取撤销抢注商标。若错过异议期,仍可在对方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商标权益,确保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