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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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有:双方可以基于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地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的证明或协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人社局进行投诉或请求调解;如果以上渠道都没有效果,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要是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退休后,劳动者转为服务合同下的平等劳务关系,非劳动法规调整。提供劳务者在工作中受损,按过失责任原则分担。工伤认定不包括劳务关系,执行职务伤害赔偿参照一般侵权责任标准。

工资标准具体看与用人单位协议如何签订。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劳务合同。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退休返聘员工与雇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他们不能签劳动合同,须签劳务合同。涉及享受养老金或退休津贴的应聘者引发的劳资纠纷,法院会判定为劳务关系纠纷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