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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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民拥有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则归农民所有。因此,农村宅基地也就没办法继承了。不过,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子女虽然不能继承父母的承包地,但是地上的收益,比如粮食、流转费用等,子女还是可以继承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宅基地上的房子垮塌后,两年内都未修复重建的,村集体是有权收回你家宅基地的。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子女无法继承,但可继承地上合法收益,而且子女可以继承林地收益并继续承包。

除国家所有的农郊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每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能超过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自留山山权归集体所有,其附属产品归村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