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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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在购房合同签订后享有多项法定解除权:房屋主体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可解除;拆迁方另售安置房,被拆迁人有权解约;开发商设定抵押权或一房多售,买方可主张解除;卖方隐瞒抵押事实或欺诈售房,知情买方可解除;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居住、面积误差超3%、逾期交付三个月以上、产权登记受阻,买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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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欢欢喜喜买了房后,由于某些原因的出现,使得购房者不得不做出退房的决定。商品房可以退房,同样,满足一定的条件后,二手房也可以退房。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二手房退房的条件是什么,换句话说,什么情况下可退已购的二手房呢?对此,下文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