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

时间:2024.10.12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78人
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被转让的债权有效存在。如果债权无效则不存在将其转让的问题。
二、债权具有让与性,不能存在下列情况: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转让人和受让人就债权转让达成了协议。
四、债权转让行为通知了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被转让的债权有效存在。如果债权无效则不存在将其转让的问题。 二、债权具有让与性,不能存在下列情况: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 更多>>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被转让的债权有效存在。如果债权无效则不存在将其转让的问题。 二、债权具有让与性,不能存在下列情况: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 更多>>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更多>>
  • 一、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具体包括: 1、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 2、该债权是法律允许转让的; 3、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了转让协议; 4、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 5、债权人与...... 更多>>
郑晓龙律师

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